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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家属办继承、公证法援暖人心

作者:安康市公证处 发布时间:2019-09-19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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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中旬的一天,安康市公证处的公证人员正在紧张的忙碌着,一位步履沉重的中年妇女走进公证员办公室,她的脸上写满了焦虑和悲伤,一见到公证人员,就满面愁容的说要办“遗产继承公证”,公证人员见状,急忙请她坐下,稳定她的情绪。通过询问,公证人员了解到,这位中年妇女姓陈,是一名烈属,其子王某臻原是一名军人,退伍后在石泉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当辅警,5月2日石泉县城人民大厦A栋12层一住户发生火灾,王某臻和正在进行“五一”安保巡逻的战友们立即前往处置,为疏散人群、抢救受困群众,在扑救火灾过程中王某臻被烟熏火烧失去知觉,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年仅27岁。


王某臻牺牲时遗留有国家发给的一笔退伍补贴存在银行,现在陈女士需要办理该笔遗产的继承公证。

公证人员被烈士的英勇事迹深深打动,对烈士及其父母表达了崇高的敬意。按照市公证处服务承诺,公证员优先受理了陈女士的申请,以最快的速度为陈女士办理了继承权公证。同时,承办公证员立即向公证处领导汇报,对案件进行了研究,认为陈女士和丈夫均无固定收入,经济比较困难,更重要的是身份特殊,作为烈属,其理应得到社会给予的优抚待遇,故作出决定,对陈女士实行公证法律援助,免收陈女士的全部公证费用,让烈属暖心,烈士安息。

陈女士拿到公证书后,感激地说:“你们真是好人啊! 我虽然失去了儿子,但却得到你们热心的帮助,感受到了温暖,谢谢你们!”

 近年来,市公证处坚持注重发挥公证的社会功能,积极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提供公证法律援助服务,为现役军人、烈属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先服务,使他们在享受便捷高效公证服务同时,能够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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