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司法部、省司法厅通知要求,我市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已履行申请授予手续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即将颁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发证时间
2019年8月20日至8月23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二、发证地点
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综合窗口,位于市政府行政中心东附楼(汉滨小学对面)。
三、领证须知
1、请申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证书,领取证书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现场申请时的回执单,并认真填写《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登记表》。
2、申领人在领取证书的同时,需同时完成《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初始备案工作,并认真填写《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备案登记表》。
3、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前来领取的,可以委托直系亲属或配偶代为领取,但应当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及委托书存档。
4、申领人因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的考生,请尽快到发证地点领取(周六周日休息)。
5、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区域,请保持肃静,不要大声哗喧,自觉按顺序排队办理。
咨询电话:0915—8168958(安康市司法局)
0915—2390001(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
特此公告
安康市司法局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