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司法局 > 司法行政工作 > 基层传真 > 正文内容

石泉县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

作者:郭健 发布时间:2019-08-05 15:52
分享到:

8月1日,石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县司法局按照省、市安排,及时开展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初查工作,进一步强化中、省、市、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质量和发展方向,实行动态管理。

本次复核初查工作主要针对石泉已经创建成功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池河镇明星村展开。明星村是2015年获司法部、民政部命名的第三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检查组进村后,认真听取汇报,了解该村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严格对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考核指导标准》,详细查阅了工作档案、会议记录、工作台账,实地查看了法治宣传栏、村务公开栏等情况,确保复核初查工作扎实开展、不走过场。


为强化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除对明星村展开复核工作外,还对全县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4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9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行抽查自验,重点检查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村规民约制定执行情况、“四民主两公开”各项制度落实情况、“五位一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用发挥情况、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情况等内容。

石泉县按照《“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办法》,对照“三个防止”和需要撤销称号的“五个情形”迅速做好自查整改、提升巩固工作。对切实不符合标准的,实行实时退出机制,确保质量和成效。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