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紫阳县司法局行政复议机构通过听证调查与调解和解相结合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工伤认定行政争议案件。本案中,行政复议机关充分发挥制度优势,既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又监督行政机关规范履职,实现争议化解与依法行政的"双赢",为行政复议实质性解纷提供了生动实践样本。
案情回溯:教职工通勤受伤引争议
2024年8月29日,某中学教职工朱某在暑期集中学习结束后,驾驶摩托车返回校外公租房时因操作不当撞击台阶受伤,经诊断为左肱骨近端骨折等多处损伤。紫阳县人社局经调查后认为该情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于11月18日作出不予工伤认定决定。朱某对此提出异议,称受伤时正为同事捎带会议记录本,并于12月向紫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听证搭台:阳光复议探真相
复议机构受理后发现本案存在核心争议:朱某主张的“捎带会议记录本”行为是否构成工作延伸?受伤地点是否属于工作场所合理范围?为查明事实,复议机关依法组织召开听证会,搭建“三方对话”平台。听证会上,申请人提交行车记录仪视频等新证据,被申请人逐项回应调查依据,第三人毛坝中学就暑期学习管理制度进行说明。通过2小时的举证质证和辩论,案件事实逐渐清晰。
调解破局:柔性解纷显温度
面对事实认定分歧,复议机构启动行政争议协调机制。办案人员结合听证调查情况,向人社局指出原决定存在“对新事实核查不充分”等问题,同时向朱某释明工伤认定法律标准和证据要求。经多轮沟通,双方达成和解意向:人社局同意重启调查程序,朱某自愿撤回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同步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督促行政机关规范调查程序、完善证据链条。
成效显著:一案治理促提升
本案的妥善处理实现多重法治效果:
1. 权益保障更暖心:劳动者的陈述申辩权得到充分尊重,工伤认定程序回归实体审查;
2. 依法行政更规范:通过个案监督倒逼行政机关完善调查程序,提升认定精准度;
3. 争议化解更高效:将听证调查与调解和解有机衔接,节省司法资源,避免“程序空转”;
4. 制度效应更深远:形成“调查-听证-调解-纠错”全链条解纷模式,为同类案件提供示范。
法理启示:行政复议改革的实践样本
本案的成功办理,彰显了行政复议作为行政争议化解“主渠道”的制度优势。紫阳县创新建立“听证调查+专家论证+调解和解”三位一体工作机制,通过搭建透明化听证平台、建立互动式沟通机制、构建递进式解纷流程,实现了从“个案纠错”到“类案规范”的跨越。2024年,紫阳县通过调解和解化解争议占比达42.1%,行政复议实质解纷效能持续提升。
随着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深入实施,紫阳县将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聚焦工伤认定、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着力打造“听得见民意、看得见公正”的行政复议品牌,让每一起案件办理都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动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