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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5-27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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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安康市司法局、安康市工商业联合会印发《关于在民营企业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通知》,即日起在全市启动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员工可申领公司律师证书。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启动我市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工作,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贯彻实施工作,持续深化我市“三个年”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充分发挥公司律师职能作用,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决策水平,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按照试点工作实施步骤,符合试点条件且有参与意向的民营企业6月底前向市工商联提交试点申请,市工商联会同市司法局审查同意后报省工商联,省司法厅根据省工商联推荐名单按照司法部《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审查,按批次公布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单位名册。试点民营企业符合申请公司律师的个人,按照司法部《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向市司法局提交公司律师执业申请材料。

联系电话: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 0915-8168959;市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室 0915-3287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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