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白河县公证处坚持严把公证事项受理、审查、出证、审批、归档五个环节,实行各环节互相监督,落实及时纠错机制,减少瑕疵证,杜绝错假证,努力提升公证服务的社会公信力、影响力。
一、严把质量关口,增强社会公信力
开展专项治理,强化监督制约。白河县公证处在全面开展学习教育的基础上,针对违法违规执业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问题等方面,深入排查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着力提高公证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强化公证质量。针对核查出的问题,深入剖析症结和根源,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限期整改,逐项销号。同时围绕专项治理过程中查摆出的问题,建立各项制度,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补齐短板、筑牢根基、形成监督制约长效机制,既解决现存问题,又注重进行抓源治本、长治长效。
加强案件管理,规范公证程序。每季度开展一次办证质量自查、互查,重点检查涉及对不动产权属处分的委托公证、特别是处分异地不动产权的委托公证、涉及人民切身利益的遗嘱、继承,以及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等公证事项。对于发现的问题,有记录、有评价、有反馈、有整改。今年以来,通过自查、公证质量大检查等方式累计评查案卷100多卷,无一错证,所有卷宗档案都按标准化要求及时归档。
创新“四办”举措,惠民服务再升级
提高效率“精简办”。通过“进一步精减证明材料”,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充分的公证事项,尽可能实现“即刻办理”。符合受理条件但缺少次要材料的公证事项实行“容缺受理”,即先受理后补充相关材料,避免群众“往返跑”,全力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和办证效率。
告知承诺“一次办”。全面实行“一次性告知”服务,减少群众少跑腿。首次接待时,一次性明确告知当事人办理公证的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获取材料的途径和方式,有效避免了群众多跑路。对申请人路途遥远、继承关系复杂等特殊情况,工作人员通过微信,电话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和业务指导,以高效便捷的方式为当事人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便民惠民“暖心办”。为提升服务质效,公证处推出多项便民利民措施,最大程度为服务对象提供便利。针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对不能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的特殊人群采取“上门服务”的工作方式,确保当事人在办理公证业务时能够更加便捷方便。同时,对8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孤儿、军人家属、贫困家庭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公证法律援助,减免公证费用,切实为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真正做到了暖民心、解民忧 。
创新服务“协调办”。针对办理公证中群众需提供证明材料情况,积极与相关部门衔接沟通,协助当事人办理所需的手续,必要时公证处主动承担调查取证工作,根据当事人委托授权、线索提供,代为到相关部门调取证明材料,进一步减轻群众取证负担以及时间精力成本。真正为群众解决了急难愁盼问题。
今年以来,白河县公证处共为群众办理公证106件,上门办理公证8件,节假日预约办理公证4件,办理公证法律援助8件。
三、强化公证普法,提升群众满意度
坚持面对面释法。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窗口,在日常业务办理过程中,坚持从法律依据、办理流程等环节入手,力争通过工作点滴为群众讲理讲法,潜移默化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律维权,在办好公证案件的同时,有效提升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坚持点对点普法。在上门办证、进村入户核实的过程中开展普法宣传,针对遗嘱,婚姻家庭矛盾、财产分割、继承、赠与、邻里纠纷等相关问题为群众提供法律意见,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推动法律服务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一年来,累计开展专题宣传3场次,现场解答咨询100余人次,接待来电来访群众300余人次。
下一步,白河县公证处将继续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服务理念,不断延伸服务方式,持续提升公证服务质效,以实际行动向社会传递公证人的温暖,努力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