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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司法局关于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9-06-17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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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公告,现就我市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196189时至23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口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按照特殊情况补录人员,比照上述规定办理,本人应直接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市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不在网上填报信息。)

在内地就学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已取得2018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有部分高校将于7月上旬发放毕业证书,部分申请人将无法在司法部规定的网上申请和现场受理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对于确因学校原因,7月上旬才能取得毕业证的申请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请。如毕业证书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提前查到的,可以如实填写;如无法查询的,毕业证书编号栏可先不填,待其他信息填报完成后先行通过。申请人应在7月上旬取得毕业证书后,立即向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并由工作人员核实后登录系统后台,填写申请人毕业证书编号信息。

二、现场提交材料

申请人应于626日至30日,前往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三份。(个人信息面在上,签发机关信息面在下,复印于一张A4纸上,要求同尺寸大小,不能扩印、缩印或扫描)。

(二)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及彩色复印件三份。(户口簿首页在上,本人页在下,复印于一张A4纸上,要求同尺寸大小,不能扩印、缩印或扫描)。

(三)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彩色复印件三份。

(三)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如因学校原因,未能在630日前拿到毕业证,可以待拿到毕业证后即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申请人须提交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本人《学历查询结果》。

(四)学历查询结果(学信网零散查询)三份。

(五)与本人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六)疑难毕业证书查询结果、户籍或身份证信息变更证明等其它材料。

(七)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由司法行政机关现场审验后退回,逾期不予受理。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申办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175号安康市司法局四楼403

申办时间:6月26日至3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联系电话: 0915-8168958

 

                                                                                    安康市司法局

                                                                                  2019年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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