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信息 | |||||
建议主题 | 蔡刚一再喊他为委托人辩护付出一年,他不承认让我准备5万元的精神鉴定费,但清楚让我问分期付款,因为他忙于其他业务挣钱,除了付出尽快结案,还付出了辩护中少资料和少言寡语和谎说法官不让参加旁听! | ||||
建议人 | 游客 | 发布时间 | 2025-01-19 | ||
留言内容 | 恳请安康市司法局、听证会主持人拍着良心想想,蔡刚的所谓一年的辛苦付出:蔡刚一再喊他为委托人辩护付出一年,他不承认让我准备5万元的精神鉴定费,但清楚让我问分期付款,因为他忙于其他业务挣钱,除了付出尽快结案,还付出了辩护中少资料和少言寡语和谎说法官不让参加旁听!林林总总的付出真可谓清澈见底。花着委托人的钱,该办的精神鉴定都忙的没空去办,这钱挣得太轻而易举了吧?亏不亏良心?司马之心,路人皆知! |
办理信息 | |||||
回复时间 | 回复时间:2025-01-21 | ||||
回复内容 |
管理员回复:梁建新先生: 您好!您提交的投诉信访事项复查申请,安康市司法局已于2025年1月4日向您送达《复查意见书》。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您可以自收到《复查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陕西省司法厅请求复核。如您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和其他机关、单位不再受理。 特此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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