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信息 | |||||
建议主题 | 为不耽误他别的业务挣钱而尽快结案,竟然背着我去和无委托权的第三者偷签协议申请,符合哪国法律? | ||||
建议人 | 游客 | 发布时间 | 2025-01-11 | ||
留言内容 |
尊敬的安康市司法局:您好! 我在委托过程中的合法权力哪里去了? 梁建新悲愤投诉! |
办理信息 | |||||
回复时间 | 回复时间:2025-01-14 | ||||
回复内容 |
管理员回复:梁建新先生: 您好!您提交的投诉信访事项复查申请,安康市司法局已于2025年1月4日向您送达《复查意见书》。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您可以自收到《复查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陕西省司法厅请求复核。如您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和其他机关、单位不再受理。 特此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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