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信息 | |||||
建议主题 | 过些天,我去安康市恒典律师事务所要回我的委托费,但我仍然不放弃对蔡刚的追诉!我恨这种欺诈让我儿子没有得到精神鉴定!难道蔡刚花着我的钱,不按我的委托意愿办事就正确吗? | ||||
建议人 | 游客 | 发布时间 | 2025-01-07 | ||
留言内容 |
尊敬的安康市司法局:您好! 我花钱聘请律师按照我的委托意愿辩护就有错吗? |
办理信息 | |||||
回复时间 | 回复时间:2025-01-10 | ||||
回复内容 |
管理员回复:梁建新先生: 您好!您提交的投诉信访事项复查申请,安康市司法局已于2025年1月4日向您送达《复查意见书》。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您可以自收到《复查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陕西省司法厅请求复核。如您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和其他机关、单位不再受理。 特此告知。 |
||||
评价 |
不满意(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