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信息 | |||||
建议主题 | 最强烈抗议安康市司法局违背事实 袒护违法律师蔡刚,我强烈恳请你局向公安局报案,如果你们不报案,说明你们不敢面对事实! | ||||
建议人 | 游客 | 发布时间 | 2025-01-07 | ||
留言内容 |
尊敬的安康市委政府、司法局、安康市全体公民:您好! 一、安康市司法局和听证会公然袒护违法律师蔡x其性质就是故意维护违背律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因此,律师在未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背着委托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或签订协议,违反了法律规定。 二、 我是向一审交的四万元辩护费,蔡刚为了不耽误其他业务挣钱却故意玩弄业务技俩将一审重要证据推卸给二审,也就是说,等于我白白给他的一审交了4万元钱! 综上强烈抗议安康市司法局不敢公开公平公正刊登,更不敢向公安机关报案!安康市司法局是不是逼着投诉者向“汉中张扣扣”案学习,本人发誓:头可断,、血可流,也要为誓死捍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司法公平公正而流进最后一滴血!我聘请律师,可律师竟背着我偷偷去和第三者签订协议申请,我在委托中的权力哪里去了,蔡刚花着我的钱,却故意干着违背我意愿的事,天下还有以法说理的地方吗?我只有拼命捍卫司法公正!我只有拼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力!伟大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司法公平公正万岁万岁万万岁!让那些打着司法旗号坑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肆意妄为者付出一。应有的代价吧!再次强烈抗议安康市司法局不敢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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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信息 | |||||
回复时间 | 回复时间:2025-01-07 | ||||
回复内容 |
管理员回复:梁建新先生: 您好!您提交的投诉信访事项复查申请,安康市司法局已于2025年1月4日向您送达《复查意见书》。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您可以自收到《复查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陕西省司法厅请求复核。如您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和其他机关、单位不再受理。 特此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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