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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重点 凝合力 持续提升特殊人群监管质效

作者:潘莉 发布时间:2024-12-25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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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白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暨安置帮教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紧密围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帮教”的工作理念,注重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提高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再犯罪风险,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一、抓实关键环节,提升社区矫正质效

(一)抓好入矫基础环节。入矫前期,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入矫前谈话,了解个人、家庭基本情况、心理状态,帮助消除心理负担和思想顾虑。并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有针对性的制定矫正方案,提供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心理咨询等。同时,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通过结对帮教、特殊亲情关爱活动等方式,促进其健康成长。 

(二)抓好学习教育环节。社区矫正期间,各司法所通过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每月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观看社区矫正工作微电影,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有效提升社区矫正对象法治意识。同时,以开展公益活动为抓手,各司法所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开展一系列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增强矫正对象社会责任感。 

(三)抓好监督管理环节。严格执行社区矫正相关法律规定,落实日常监督管理举措,在重大活动、重要时间节点期间,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监督管控,严格外出审批程序和外出期间管理力度,杜绝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对社区矫正对象落实奖惩制度,严肃刑罚执法,先后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13名社区矫正对象给予了训诫处分,1名社区矫正对象给予了警告处分。

二、凝聚协作合力,牢固平安稳定底线。 

一是加强部门衔接配合。加大各部门衔接配合力度,及时交流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共同分析研判,有效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二是实联合监督机制。邀请县检察院定期或不定期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日常巡查、专项检察,检察履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将社区矫正监督由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的有机结合。开展集中教育活动。邀请检察官、法官、派出所民警与司法局工作人员共同为矫正对象授课,就社区矫正对象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日常报到、手机定位、请销假制度等内容进行入矫教育。同时以案释法,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避免其因法治意识淡薄、思想松懈、麻痹大意等原因再次违法违规。四是组织现场观摩学习。组织开展社区矫正业务学习及执法案卷现场观摩活动,通过对11个司法所现场观摩,互相分享社区矫正工作经验,转换视角查找工作短板,有效提升社区矫正监管和服务,在全县上下营造了对标找差、学习先进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精准衔接管控,落实安置帮教责任 

一是精准信息核查。工作人员每天登录“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对服刑人员进行全面、细致、准确的核查,对发起衔接的拟释放人员信息进行确认,确保刑罚执行和安置帮教有力衔接。二是完善信息建档。对刑满释放人员情况进行详细了解,按照“一人一档”标准完善建档信息,并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三是落实无缝衔接。安置帮教办公室收到监所衔接文书后,积极主动与村(社区)、服刑人员家属联系,确保衔接信息准确,严格落实重点安置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制度,确保辖区安置帮教对象“无缝衔接”。四是持续跟踪帮扶每季度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走访排查,及时掌握并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此外,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帮教工作,形成了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五是强化管理服务。各司法所认真落实安置帮教对象“一人一档一方案”的工作要求,核对在册安置帮教对象档案信息,完善“五帮一”责任措施,对“人户分离”的安置帮教对象实施“双列管”,确保安置帮教责任落实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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