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对在“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扬。其中,石泉县司法局荣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
“八五”普法以来,石泉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县委依法治县办统揽协调职能,将普法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体推进,始终聚焦全民学法,紧抓关键少数学习、重点对象教育、绝大多数宣传,分类施策提升精准度;坚持全域覆盖,按照“横纵结合”思路,拓展基层普法网络,构建法治文化矩阵,着力构建上下联动大普法格局;突出融合提升,将普法工作与行政执法司法融合、与优化营商环境融合、与基层社会治理融合,有力提升了普法工作实效。国家药监局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和陕西省“八五”普法工作现场推进会先后在石泉召开,普法工作获陕西省司法厅书面表扬,县委依法治县办和县司法局先后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治建设先进集体等称号。
截至目前,协调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累计1480余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试5次累计5000余人次,开展全县行政执法队伍集中培训考试4次,领导干部集中旁听庭审6次,建成“1+6+N”法治文化阵地体系并常态化开放,新建县级法治文化广场1个,新建县级未成年人法治文化公园1个,开通“法治石泉”普法微信、“法润石泉”普法小程序等新型普法平台,并持续进入全省政法新媒体前30强行列,累计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国家级2个、省级4个、市级154个,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1463名,实现村(居)民小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