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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强化“三项机制”提升调解质效

作者:汤仲民 发布时间:2024-10-16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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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平利县司法局扎实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推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三色”管理和以案定补机制,全面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

排查预警早处置。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持续深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加强多部门衔接配合,深化“警民联调”“诉调对接”“访调对接”等工作充分发挥321基层治理网格员作用,落实镇村干部和政法干警联村包抓排查责任,通过信访接待、入户走访、电话咨询、转办交办等途径强化矛盾排查坚持矛盾纠纷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就地化解,针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分析情况,及时研判,组织调解。对重大疑难纠纷及时上报镇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处置,严防矛盾纠纷“外溢上行”,确保不发生因排查不到位、调解不及时而引发的群体性、个人极端案事件。

“三色”管理分类调。对排查、梳理出来的各类突出矛盾纠纷,由司法所汇总上报辖区党委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规模大小、调解难易程度、社会影响等因素,逐案进行社会稳定风险等级评估,分析矛盾纠纷缘由、症结、化解措施和有无可能激化等情况,根据评估情况将矛盾纠纷划分为红色、黄色、绿色三个等级(红色为重特大纠纷案件、黄色为疑难复杂纠纷案件、绿色为一般纠纷案件),并分别用“红、黄、绿”三色进行标注,建立矛盾纠纷“三色管理”清单,对重大复杂矛盾纠纷,落实领导包案、股室包抓、限时化解,对重大纠纷成立矛盾纠纷化解法律顾问团进行会诊,依法给出调解意见和法律依据。

以案定补激活力。出台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实施办法,县财政每年预算以案定补资金,县司法局定期对人民调解案件进行审查,根据调解事项难易程度和最终成效落实奖补资金,同时,通过分片轮训、集中授课、座谈交流、案例评析、旁听庭审等方式,引导人民调解员沉浸式学习、多形式交流,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提高的同时,实现齐参与、同进步的良性循环,极大地激发了广大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

通过进一步强化三项机制”,有力地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化解,达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切实维护了社会平安稳定,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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