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平利县司法局兴隆司法所积极落实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措施,从精神上、生活上、就业上真情帮教和跟踪帮扶,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告别迷途、重新起航。
注重谈话走访,从精神上扶“心”。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无缝衔接工作,及时联系到所签订安置帮教协议,与村(社区)、派出所做好对接,做到人接回来、管的住、能放心。重点做好首次谈话和日常入户走访,深入了解刑满释放人员犯罪原因、改造情况,以及融入社会、思想动态、生活安排、就业意愿等情况,从走访谈话中排查风险隐患和收集困难需求,积极关注、倾听心声,有针对性开展法治道德教育和心理疏导,聊家常、谈打算、帮谋划,帮助其对今后生活充满憧憬和信心,增强感恩意识和法律意识,使得更好地适应社会、融入社会,自觉接受和主动配合司法所的教育帮扶,服从管理,自力更生,争做守法公民。
争取政策支持,从生活上扶“困”。重视和关注刑满释放人员生活安排,对于无家可归、无亲友投靠、无生活来源等人员,及时与镇村沟通协调,在政策范围内帮助解决临时救助、交钥匙房和基本生活用品,使得刑满释放人员回家后有安身之处,基本生活有着落。对于无劳动能力和老弱病残人员,结合巩固衔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政策,积极争取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保障等政策,从根本上解决生活困难刑满释放人员的后顾之忧。同时,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将困难刑满释放人员纳入困难救助范围,同等接受各项困难救助政策,让刑满释放人员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更好的感恩回报社会。
协调多方力量,从就业上扶“技”。为了让刑满释放人员回到社会中能自食其力和自力更生,积极与农业、社保等单位协调联系,推荐刑满释放人员参加畜禽养殖、茶叶加工、面点小吃和养老护理等技能培训,促使刑满释放人员能掌握一门工作技能,为今后找到合适就业岗位和个人发展产业打下基础。同时,结合个人意愿和技能,通过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乡建服务公司和人社部门,推荐就近工作岗位和外出就业信息,帮助找到合适就业岗位,重新做一名对家庭、对社会有用的人。
三年来,兴隆司法所累计衔接刑满释放人员18人,帮助申请落实临时救助3人、最低生活保障2人、特困人员1人,争取困难救助物资2万余元,组织参加技能培训10人次,推荐就业岗位5人、引导自主创业3人,切实做到安置有情、帮教暖心,促使刑满释放人员能尽快融入社会、安心工作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