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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四个坚持”夯实法治督察提升执法质效

作者:郭健 发布时间:2024-10-12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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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石泉县将法治督察作为推动法治建设提升执法质效的关键举措,采取“四个坚持”措施,以法治督察在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统筹抓重点

充分发挥法治督察统筹协调职能和考核“指挥棒”作用,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主线,制定年度法治督察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紧密结合法治建设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聚焦制约工作的难点焦点,围绕执法队伍建设、执法办案活动、案卷档案管理等关键环节,确定年度工作指标,细化督察任务清单,单独建立行政执法指标台账,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厘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突出指向性和科学性,围绕指标抓好工作落实,规范提升行政执法,提高执法督察的操作性,全面准确掌握全县执法工作动态。

坚持流程促规范

县委依法县办、县司法局组织全县专业人才组建督察队伍,进一步规范督察程序,科学设置督察内容,细化督察清单,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落实普法责任制等法治建设领域重点难点,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对各镇、各部门开展实地督察,切实做到以督促学、以督促改,以督促示范引领,推动全县法治建设规范有序发展。

坚持整改求实效

针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监管盲区、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执法程序还不规范、“三项制度”落实不够有力、行政执法水平还需提升、执法保障不足等突出问题和短板,点对点发出《法治督察意见书》《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期限和整改要求。督促各镇、各执法部门根据问题清单对标抓好问题整改,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精准施策,加大对问题整改工作统筹调度、督促指导力度,推深做实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坚持长效固成果

建立健全法治督察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加强对各镇和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通过定期组织培训、交流活动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县狠抓落实办密切协作,对屡次督导而整改迟缓、成效不佳的单位,将存在问题纳入县狠抓落实办重点督办事项。与县纪委监委建立违法违纪线索移交机制,与对督导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对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按照相关程序移交给县纪委监委,有效确保执法督察实效,持续巩固和拓展法治督察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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