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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县司法局上竹司法所:“选、育、用”相结合,锻强“法律明白人”队伍

作者:张杨 发布时间:2024-09-27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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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有本领、有担当的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推动“法律明白人”在预防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上竹司法所从“选、育、用”三点相结合,锻强“法律明白人”队伍。

“选”上精准发力。在乡村“法律明白人”选拔基本条件上,采用村民自荐、组织遴选、培训上岗的方式,吸收一批文化水平高、法治意识强、办事公道且有威信的村(居)两委成员、“五老”人员、党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热心公益事业的村(居)民进入“法律明白人”队伍,不断优化“法律明白人”队伍结构。截至目前,全镇共培养颁证、登记在册乡村“法律明白人”32名,实现辖区6个村(社区)“法律明白人”5人以上全覆盖。

“育”上着重发力。定期为“法律明白人”开展法律专题培训,针对交通事故、电信诈骗、未成年人保护、家庭婚姻、农民工维权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通过“以案释法”“以法论事”等方式讲解“法律明白人”工作职责和工作方法,分享矛盾化解技能、基层治理等方面的法治实践与典型案例,引导“法律明白人”主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做到明法于心、守法于行。

“用”上及时发力。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开展“上门入户”式普法宣传活动,当好法律、政策的宣传员,协助各村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做到在一线排查微风险、化解微矛盾、研判微趋势,当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员,营造乡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为乡村振兴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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