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今年以来,石泉县司法局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方法,将服务中心大局、维护平安稳定作为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举措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效,推动基层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为建设平安石泉、法治石泉,护航县域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了调解力量。
聚焦纠纷化解,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调解在预防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联合县人社部门在企业内部设立纠纷调解组织,为企业配备法律顾问,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和普法志愿者走进工业园区及项目建设工地,开展精准普法宣传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对于排查出的劳动争议、工伤待遇、意外损害赔偿等纠纷,及时启动“三力联调”“无忧调解超市”机制进行联合调解处理,第一时间消除风险隐患。通过法律服务前移、调解组织前置、调解力量下沉进一步维护企业内部稳定,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推动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度融合,切实为辖区企业“排忧”“解难”。今年以来,各级调解组织累计排查调处涉企矛盾纠纷56件,调解协议涉及金额2389万元。
聚合调解资源,形成调解工作合力。整合全县法律服务资源,建成了县镇村全覆盖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畅通信访矛盾反映渠道。依托“1+6+N”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体系,常态化对群众做好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不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建立律师坐班和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制度,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维护自身权益。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落实领导接访下访制度,对于排查出的及各级交办的信访事项,充分整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公证等资源,做到应调尽调,切实把各类矛盾问题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聚力质量提升,高效化解行政争议。高标准建成投用集立案接待室、审理室、听证室、调解室、阅卷室、档案室6大功能一体的行政复议办案中心,制定行政复议接待制度、调解制度听证纪律规定等制度,并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范围条件、程序等,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调解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将调解、和解贯穿行政复议办案的全过程,在案件受理和办理等重要节点,及时了解申请人诉求、把握案件争议焦点,多形式促进复议当事人就案件争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避免因对复议决定不服引发诉讼及其他不稳定事件,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今年以来,共计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3件,行政诉讼案件13件,通过调解、和解处理的6件,调解结案率达 37%,确保行政争议能得到快速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