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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石门镇 :用好“四法”锻造依法办事能力

作者:李振强 发布时间:2024-09-27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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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推动“八五”普法取得新成效,不断增强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旬阳市石门镇积极探索普法学法方式,用“四法”强身骨、提素能,锻造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领导带头学法。石门镇以党委中心学习组为载体,把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月一主题”活动列入议事日程,将领导干部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等应知应会法律法规作为党委中心学习组重要学习内容,列出学习清单,每月组织集中学习一次,通过以学铸魂,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干部上台讲法。以举办干部互学互促提素能学习交流培训班为载体,坚持每月举办一期干部学法大讲堂,鼓励干部结合自身岗位业务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上台领学,通过制作课件、以案释法等方式,理论结合实践进行讲解,以讲法促学法,以少数带多数,促使干部相互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提升业务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律师结对教法。实施“1 名村(居)法律顾问+N 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推行法律顾问与村(居)“法律明白人”结对子,组织法律顾问定期到村开展学习培训、法律咨询、普法宣讲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联合“法律明白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武装头脑的同时,提升“法律明白人”依法办事的履职能力。截至目前,石门镇共促成2名法律顾问与30名“法律明白人”结对子,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6次,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9场次,化解矛盾纠纷22件,化解成功率达100%,有效提升了“法律明白人”助力法治乡村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群众遇事找法。充分利用司法所、镇村公共法律服务站(室)、人民调解室等资源,实行法律顾问、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明白人”轮流坐班制,每月驻村“问诊”1次 ,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摸排矛盾纠纷、引导办理法律援助、公证等服务;设立“法律读书角”,添置《民法典》《宪法》、“民法典十进”等法律读本以及法律援助服务指南、老年人、妇女儿童维权手册等宣传彩页,让群众办事之余学习法律知识,将其打造成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办事窗口,通过零距离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解决群众心头的难事,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温暖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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