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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兴隆镇全面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

作者:罗涛 发布时间:2024-09-18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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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为了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防止和杜绝非法狩猎行为的发生,兴隆镇多措并举,全面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行动中来。

兴隆镇通过悬挂标语、播放录音、发放宣传画和宣传单等方式,发动镇村干部向群众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法律意识,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食用非法利用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生存环境,不滥捕滥杀野生动物,不参与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等各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各村通过群众会、院落会、护林员培训会等机会,向群众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知识,告诫大家非法猎捕、买卖陆生野生动物均是违法犯罪行为,违者轻则罚款,重则坐牢。同时,积极倡导大家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关心保护生态平衡,鼓励揭发非法猎捕、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更好地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逐步形成共同关爱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辖区派出所、市监所等职能部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以辖区发生的非法猎捕、买卖野生动物等案件,现场说法,以案释法,警示和震慑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强化日常巡查检查和案件侦办查处工作,依法打击了一批非法狩猎、杀害和买卖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从源头上防控非法野生动物捕杀和交易。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关爱野生动物,保护美好家园。”兴隆镇通过开展系列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大家自觉抵制非法狩猎、经营、食用野生动物,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营造了“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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