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阳市棕溪司法所联合棕溪法庭、派出所、综治中心,运用“三力联调”成功将一起合伙合同纠纷化解在诉前,既为双方当事人解决了急难愁盼问题,也进一步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悉,2021年4月23日,邓某与祝某签订合作开办石料加工厂的合伙合同,后在经营过程中二人因经营理念存在分歧,决定解除合伙合同,但因合伙利润分配产生矛盾纠纷。邓某与祝某遂到棕溪司法所申请协调解决纠纷,司法所在审理完材料后决定联合棕溪法庭、棕溪派出所、镇综治中心对该起涉及营商环境矛盾纠纷案展开调解工作。
经过与当事人深入谈话,法庭得知工厂效益较好,但由于二人因矛盾针锋相对,工厂不得不停工。为尽快化解矛盾,恢复工厂正常生产和运转,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讲解了有关合伙合同解除、合伙利润分配等法律规定,并现场梳理账目、核算相应款项。但双方在利润分配上争议一直较大,且互不相让。为防止矛盾进一步升级,立即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力求找到双方的平衡点,耐心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经过长达6小时的耐心劝说和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握手言和。
该起矛盾纠纷的成功化解,体现了“三力联调”工作法在诉源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下一步,棕溪镇各政法单位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调”向前延伸,“抓前端、治未病”,积极推进诉源治理,让矛盾纠纷在调解中得到化解,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为人民化解纠纷、解决矛盾的真心与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