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市政府法律顾问组人员选聘工作,经相关单位推荐,结合上届法律顾问工作业绩情况,第六届市政府法律顾问组拟聘请于兴江等8名人员组成。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相关规定,现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6日至9月12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市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受理科室:安康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受理电话:0915-8178219
地址:安康市巴山西路175号市司法局机关1楼107室
邮编:725000
安康市司法局
2024年9月6日
第六届市政府法律顾问组拟聘人员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兴江 中共安康市委党校法学专业副教授
刘 涛 陕西宁康律师事务所主任
邱若冰 陕西腾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柯晓倩 陕西腾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羿 克 陕西融德律师事务所主任
程志俊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蔡 刚 陕西恒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务副主任
熊宗义 陕西恒典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