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律师行业党委《关于申报陕西省律师行业中小律师事务所党建示范点的通知》有关要求,经市律师行业党委初审,拟推荐恒典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为陕西省律师行业中小律师事务所党建示范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安康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反映,反映问题须客观真实、实事求是,逾期不予受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联系电话:0915—8168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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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司法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