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司法局 > 司法行政工作 > 基层传真 > 正文内容

旬阳市赵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省“枫桥式”人民调解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30 10:32
分享到:


 近日,陕西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表扬全省“枫桥式”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工作室的通报》,评选26个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全省“枫桥式”人民调解委员会,旬阳市赵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获此殊荣。

赵湾镇位于旬阳市城区以北40公里,全镇辖13个村,2个社区,51个村(居)民小组,5660户15779人,辖区总面积155平方公里。赵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人民调解法》规定成立,共聘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2名。近年来,赵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调解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刻理解和把握新时代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三力”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工作优势,2022年以来,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91件, 调处成功189件,调处成功率99%,涉案金额494.18万元,处理信访案件54件未发生非正常上访和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上访或因信访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建好阵地,提升硬件保障水平赵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设于赵湾镇政府内,与司法所合署办公,充分发挥了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人民调解室等功能室作用,同时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摄像机等办公设施,重点场所安装了电子监控设施,能够完全满足人民调解工作需要。因地制宜对全镇15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全面建设,统一规范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标识、标牌、印章、文书格式和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调解受理程序和制度。完善建立村公共法律服务室,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定期坐班接访,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筑牢硬件基础。  

选优人员,提高人力支持力度赵湾镇在依法成立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将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激励机制等纳入制度化管理,不断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以村级“两委”换届为契机,完成15个村级调委会换届和调解员聘任工作,各村(居)调委会共聘用调解员92名,其中:专职调解员15名。通过村级调委会推荐的方式成立镇级调委会并经镇党委政府发文确认,以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相结合的方式,充实人民调解员工作队伍,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主动加强法律法规的更新学习,集中讲授调解程序、调解技巧、调解文书规范制作等业务知识。完善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考核激励机制,全面落实以案定补制度,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协助村(社区)日常工作中,着力建成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熟悉、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秉持中立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优化机制,助推纠纷排查化解赵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前移关口、把住源头、分类施策”的工作原则,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实践基础上主动作为,构建起一个科学、合理、全面的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化解机制。一是全面排查。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统筹开展全镇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由各村(居)、各单位按照条块结合的要求开展日排查,及时上报排查结果,每周书面上报排查化解情况,做到底子清、重点明,为调解工作打好基础。二是及时研判。镇综治中心牵头严格落实集中研判制度,实行“每月专题研判、重要节点随时排查”机制,对各村(居)、各单位排查调处的信息,及时处理,做好化解和重点防控工作。三是加强走访。在用好各村(居)、各单位上报信息的同时,镇调委会定期到村入户开展重点走访,通过在重点时段、重点节点走下去,对重点类型、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定期开展矛盾纠纷专项集中排查,分类梳理,及时交办化解。四是联动化解。充分运用“三力联调”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无缝隙、全覆盖的调解工作格局,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高效率在基层和内部调处化解各类矛盾;对各类涉重点群体,逐一落实镇党政班子成员包案,逐一落实具体责任人,逐一明确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做到一案一策,确保化解稳控到位。

创新方法,做实人民调解质效。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赵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技巧。一是采用“情理法”相结合的调解方法,在依法调解的基础上,注重运用道德、情感等因素,化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促进矛盾纠纷的解决。二是引入多方力量参与调解机制,邀请当事人的亲属、朋友、邻居等参与调解,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提高调解的成功率。三是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调解工作,通过建立微信群、QQ 群等方式,及时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开展线上调解,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人民调解服务。

注重普法,筑牢依法调解根基。赵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同时,结合典型案例,向群众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优势,提高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知度和信任度,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每年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60场次以上,受众达6000余人次。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