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岚皋县召开调解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许孝奎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政法委、县行政审批局相关领导、全县各调解组织及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的52名协会会员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调解协会会员资格审查报告及筹备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岚皋县调解协会章程》《岚皋县调解协会经费管理办法》《岚皋县调解协会选举办法》等草案,选举产生了协会第一届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等。
会议指出,岚皋县调解协会的成立,是构建大调解格局的有益探索,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深化调解工作创新发展的客观需要,对进一步加强人民团结、维护社会安定、减少纠纷、预防犯罪、深入推进平安岚皋、法治岚皋建设具有深远意义。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使命意识,切实增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协会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二要充分发挥作用,大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迈向更高水平。协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多元化解矛盾强联动、深入调查研究解难题、强化创新改革树品牌、加快智慧调解增实效等手段不断整合人民调解资源,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有效预防和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岚皋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三要加强工作保障,不断完善人民调解组织自身建设。协会要深刻认识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性,从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制度建设、经费落实等方面入手,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服务管理,提高能力水平,不断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深入推动全县人民调解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