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司法局 > 司法行政工作 > 基层传真 > 正文内容

紫阳县司法局“四个强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作者:洪玉青 发布时间:2024-08-21 16:47
分享到:

今年以来,紫阳县司法局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四个强化”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能力,做实做细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重点工作,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强化制度建设,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该局先后制定出台并实施了《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紫阳县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司法行政系统为全县烤烟产业提供法治服务的八条措施》《紫阳县司法行政系统深化服务保障“三个年”活动若干措施》《关于公开征集全县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问题线索的公告》等文件、制度、办法,着力从制度层面全力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强化监督审查,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服务保障。建立并落实重点项目“警长+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协助化解涉重点项目建设矛盾纠纷12件。依法审查《紫阳县鼓励旅行社引客入紫旅游奖励办法》等涉企规范性文件、政策性规定6件,招商引资协议5件,开展涉企规范性文件、合同合法性审查18件,完成31个部门3558项权责清单法治审核,有力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强化普法宣传,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舆论保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民法典宣传月”“送法进企业”“送法进社区”“送法下乡”等活动,对与民营企业发展相关的民商事法律法规进行法律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5场次,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和农民工维权宣传活动7场次。通过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利用新媒体平台发布“以案普法”案例、开展“云”普法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强化为民服务,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律保障。聚焦企业需求,做优“三班服务”,通过领导带班、律师受询、公证上门服务等方式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办理公证102件,提供法律援助102件,接受法律咨询600余人次。多维度满足多元化法治需求,助力经营主体健康稳定发展,项目建设跑出“加速度”。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