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司法局 > 司法行政工作 > 基层传真 > 正文内容

岚皋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上讲台”以讲促学 “抓学习”以学促思 “强思想”以思促改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07 17:08
分享到:

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工作,了解矫正对象日常学习教育情况,强化在矫意识和守法意识。岚皋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结合“我要上讲台,争做好公民”活动扎实推行社区矫正对象“作业本”制度。

以讲促学,培育主观自觉性。工作人员引导矫正对象从感恩宽容、珍惜自由、认罪悔罪、服从管理等方面进行自我剖析,使他们在学习方式上变“被动”为“主动”,在内心感悟上变“让我讲”为“我来讲”,认识到来之不易的自由生活,更加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从而端正矫正态度,自觉遵守管理规定。

以学促思,增强矫治针对性。工作人员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原因、犯罪类型以及现实表现,有针对性的实施“作业本”制度。通过发放诈骗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试题使他们在测试中学到了法律知识,增强了辨别能力,提高了思想认识。同时还针对文化程度低,测试较为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采取工作人员口述并记录、矫正对象学习并回答的方式,既解决了无法作答的弊端又能更好的吸收学习内容,达到“作业本”常态化开展以学促思的目的。

以思促改,凸显帮教长效性。对待社区矫正对象我们不能简而化之,这项工作考验着我们的耐心、诚心和恒心,需要我们用情感化人、用爱温暖人、以法教育人。通过每月开展学习教育和法律知识测试,不仅能够使矫正对象在思想上得到提升,更能在行动上促使他们自觉改正主观恶习,培养守法向善的行为习惯。每帮教好一名矫正对象就会挽救一个家庭,更为一个家庭注入了新的活力,从长远来看就会消除社会上的一个隐患,更为社会增添了一份稳定。

下一步,城关司法所将持续把“作业本”制度与“行善养德”、“我要上讲台、争做好公民”活动结合起来,提升教育矫治的自觉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助力社区矫正对象平稳回归社会。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