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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司法局新城司法所四举措扎实开展社区矫正解矫工作

作者:杨婷 熊荣艳 发布时间:2024-07-30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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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矫正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最终程序,既是巩固社区矫正效果的关键环节,也是预防重新犯罪的重要防线。汉滨区司法局新城司法所四举措扎实开展社区矫正解矫工作,通过强化解矫教育、规范解矫手续、严格宣告程序、无缝衔接安置帮教等措施,夯实社区矫正教育成效,有效促进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后顺利融入社会、回归社会,从思想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赋能增效。

高质量开展解矫前走访教育。新城司法所坚持对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解矫前走访教育工作,通过走访了解其目前的思想状况、行为表现、生活及家庭情况、对今后工作和生活的想法和打算,从而明确解矫后的工作方向、生活目标。在走访的基础上开展以守法教育为主题的解矫前谈心谈话,帮助其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促进其在今后的工作与生活中真正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严要求确保解矫手续规范完整。在社区矫正对象解矫前,新城司法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要求,对社区矫正对象工作档案逐一核查、梳理和完善,并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表现,对矫正对象入矫以来总体情况作出书面鉴定,填写《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等解矫材料,确保工作档案的真实、规范、完整。

依程序组织解矫宣告仪式。一纸宣告告别过去,开启新生奔赴未来。解除矫正宣告仪式可以彰显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是为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前上的“最后一堂课”。新城司法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为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组织由全体矫正小组成员参加的解矫宣告仪式。在宣告仪式上,由社区矫正对象汇报社区矫正期满思想总结,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向社区矫正对象宣读《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现场办理解矫手续并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最后矫正小组成员对解矫对象开展法治教育,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增强法治意识和新生意识,促进其以积极向上的心态融入社会。

无缝隙做好帮教衔接工作。“解矫”不等于“脱管”,在组织解矫宣告时,新城司法所及时告知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有关规定和等级管理建议,成立由街道、村(社区)、家庭成员、包片民警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的安置帮教小组,签订安置帮教协议,为解矫对象建立安置帮教档案,将其列入安置帮教行列开展定期帮扶,确保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实现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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