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籍受援人周某迎来了在市法律援助中心获援案件的二审判决,而早在二审开庭前,周某就与妻子一起为中心工作人员和案件律师送去了感谢的锦旗。“不管这次的案子我能不能打赢,我都要感谢你们,作为一名路过的外地人,能获得你们这样用心的法律援助,我非常感激”,周某这样说道。
案件发生于2023年1月,周某驾车由天津往四川回家过年,行至安康市XX县XX隧道内,车辆前挡风玻璃被来源不明的飞行物砸中,车辆失控后与高速公路隔离护栏发生碰撞,导致周某及随车人员受伤。事故发生后,交管部门多次查勘仍无法确定来源,相关管理单位也怠于赔偿。周某不得已借贷支付了高额治疗费用,也让周某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面临了巨大的经济负担。
在了解到国家的法律援助政策后,周某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提起了申请,接到周某的法律援助申请后,中心第一时间指派了某所的张律师帮其办理。考虑到周某一家需要赔偿的迫切性,张律师速即联系当事人,帮其撰写民事起诉状、鉴定申请书、证据清单等向XX县人民法院提交了立案材料,并多次往返市区与XX县,帮其调查取证、开庭辩护,一审获得了预期的判决。一审后,被告单位提起上诉,鉴于张律师对周某案情熟悉、受援人也满意,中心再次将案件交由张律师代理,并免去了周某来回奔波提交申请及材料的手续,由律师直接代办、跑腿。最终,在承办律师的帮助下,二审后,周某拿到了赔偿款20余万元,解决了家庭的燃眉之急。
安康市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应援尽援 应援优援”的工作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群体倾情帮扶,通过建立优秀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统一法律援助案件装卷标准、严格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跟踪回访、实行差异化案件补贴等措施,全面提升了法律援助整体工作水平和质效,切实增强了群众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