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司法局 > 司法行政工作 > 基层传真 > 正文内容

旬阳市司法局棕溪司法所:法典相伴 护佑平安

作者:邱德科 发布时间:2024-07-16 15:47
分享到:

近日,旬阳市棕溪司法所充分利用镇对各村驾驶员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培训会之机,与蜀河交警中队、棕溪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深入辖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驾驶员的法律水平和安全意识,预防交通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宣讲会上,司法所工作人员就《民法典》中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典条文进行了详细解读,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告诫大家“农用三轮车禁止载人”“无牌无证车辆不得上路”等交通安全知识;蜀河交警中队民警针对农村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的弊病,结合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生动形象的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知识进行了培训。派出所民警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强调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时刻关注行车安全,民警现场还与群众进行了互动交流,回答了大家关心的问题,并提供了一些实用的建议和注意事项,并就防范电信诈骗进行了广泛宣传。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共集中宣讲3场次,分三个片区对全镇19个村(社区)的驾驶员进行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宣传培训,有效提高了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营造了浓厚的普法宣传氛围,为确保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