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利县司法局以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为契机,联合县委编办,聚焦基层行政执法面临的“看得见的管不住,管得着的看不见”难题,结合省市县决策部署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权下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聚焦基层实际,科学下放行政执法事项。县司法局会同县委编办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实地协商会谈”等方式先后到各镇各部门,针对《陕西省下放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中涉及的77项执法事项逐项进行讨论。按照“镇、部门协商+县委编办、县司法局研判+县政府常务会审议”的流程确定最终承接事项,下发《关于将部分县级行政执法权下放至镇政府实施的通知》,将部分直接面向群众、量大面广、由基层管理服务更方便有效的部分县级政府部门执法权下放至镇政府实施。县司法局牵头针对县政府按照“一镇一策”原则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制定行政执法事项赋权确认书,并组织县级相关执法部门及镇政府签订,确保执法事项下放于法有据,程序合规。
聚焦队伍建设,有效提升执法人员素质。按照平利县机构改革工作要求,我县11个镇陆续成立综合执法队,均已挂牌。各镇综合执法队主要负责辖区综合执法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工作;依法集中行使镇本级行政处罚权、上级委托及下放的行政处罚权,建立与上级专业执法队伍协调配合机制;统筹辖区驻镇执法机构,建立健全纳入镇统一指挥协调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对外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同时,为提升我县各镇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县司法局邀请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及法官、教授针对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实务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业务知识进行讲解,先后共开展为期5天的行政执法培训,培训参与人数共计300余人。建立完善镇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机制,制定《平利县镇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汇编》《平利县镇综合行政执法一百问》《平利县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汇编》《平利县行政执法监督案例汇编》《平利县行政复议、诉讼案例汇编》《平利县信访法治化案例汇编》,切实为镇综合执法队办案人员提供制度保障和执法指导,切实推进我县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聚焦责任分工,切实厘清执法权责边界。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县级部分行政执法事项下放衔接工作的通知》,明晰各镇和县级相关执法部门的职责边界,明确县级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职责,做好对镇综合执法队的“传帮带”工作,不能一放了之,避免因为衔接不到位出现执法责任“挂空”现象。县、镇政府要加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建设,配备与执法工作相适应的行政执法人员并持证上岗。
下一步,平利县司法局将加强对各镇行政执法的工作指导,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监督各镇综合执法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大法治督察力度,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培训,不断提升我县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