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把各类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近日,旬阳市白柳镇成功调解一起房屋损坏赔偿纠纷。
“非常感谢白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把我房子的安全问题解决了,我心里的大石头也放下了!”白柳镇王某拿着锦旗激动地说。
2021年3月,旬阳市某矿业有限公司在旬阳市白柳镇白岩村六组矿区通风井施工中放炮产生震动,造成王某家里楼顶产生裂纹,外墙贴的瓷砖有少量脱落,王某认为矿业公司的施工对其居住的房子造成安全隐患,应该对其负责。双方当事人因此事争执不休,无法达成调解。
得知此事后,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现场查看、走访当事人,详细了解具体情况。随后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与当事人谈话中了解到,赔偿金额的分歧是一直未达成和解的难点。为此,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给双方当事人讲法律、讲情理、做思想工作,背靠背说教,面对面释理,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涉及财产损害赔偿和责任主体划分的相关法律政策,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并向王某和矿业公司说明,房屋出现裂缝的具体原因还需请专业的人员来鉴定。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一方面,王某放弃矿业公司在采矿施工期间对房屋震动造成的安全性能鉴定,待矿业公司维修补偿款到账后自行维修,并对维修后的住房安全问题自行承担,此后矿业公司在正常生产过程中未对王某住房造成实质性的损害,王某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矿业公司正常生产,否则一切后果由王某自行承担。另一方面,矿业公司一次性支付王某房屋损害维修费用伍万元整,在此款到账之日矿业公司同时结清为王某过渡期间的租房费用。
至此,长达4年的纠纷终于得到成功调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及时介入,为企业的长期发展和当地村民权益的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下一步,白柳镇将继续践行群众路线,紧盯人民群众最关心、急需解决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组织镇村干部主动深入基层一线,走进田间地头,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切实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