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将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6月19日石梯镇着力培养一支法治素养强、业务能力高的“法律明白人”及“人民调解员”队伍。石梯镇邀请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夏晶主任就枫桥经验一《反有组织犯罪法》予以分享和宣讲;张滩法庭就诉源治理及人民调解工作培训;派驻石梯镇一村一法律顾问政源律所主任王斌就《民法典》进行宣讲;石梯镇人大主席就《信访工作条例》及信访法治化工作宣讲;石梯司法所面向全镇人民调解员、乡村“法律明白人”开展了一场生动、专业的法律业务培训。
培训中,石梯司法所围绕《人民调解法》基本原则、人民调解员基本职责、任务、调解应把握的程序、步骤、调解基本方法及人民调解协议书的规范化制作进行培训。结合常见的相关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为参训的“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进行了案例分析和法条讲解。培训旨在进一步加强“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法律知识学习,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普法宣传,提升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以及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能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贡献力量。
同时,石梯司法所就全面深入推广“4321”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体系、“三力联调”“三色”台账管理、“以案定补”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向镇村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进行讲解。会后,向此次参会的“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发放了《宪法》《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及“八五”普法进社区读本。
通过此次培训,镇村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进一步增长了调解业务能力,拓宽了调解工作思路,提高了调解实用技能。“4321”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体系对农村日常矛盾、农村纠纷类型及今后的调解工作具有积极的借鉴和指导作用。《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人民调解法》的专题培训宣讲对加快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基层法治队伍向农村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打造服务群众最后100米,确保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下一步,石梯司法所持续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引领示范守法、调解依法,使其成为群众身边说法讲法的“连心人”、提升基层民主法治水平,以法治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