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积极推动公务用车新能源化、社会化和市场化转变工作,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保障公务出行覆盖面。近日,平利县司法局与平利县远博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合作,签订了《平利县司法局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协议》。
该协议约定先期在城关司法所、长安司法所设立首批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试点点位2个,投放1辆新能源汽车。在该2个点位试点成功运行的基础上,再继续在其余9个司法所投放4辆新能源汽车并投入运行。以此辐射到全县党政机关和乡镇,用以满足司法行政工作的高效开展。
本次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工作将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改革原则,力争在今年底实现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公务出行模式全覆盖目标,助力干部‘下得去’,效能‘提上来’,成本‘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