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某、晏某因不服某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汉滨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股依法受理后,查明王某、晏某与某单位之间存在用地争议,因就补偿问题协商不成后在道路上设置障碍,经多次劝阻无效,最终被行政处罚。
鉴于该案存在矛盾由来已久,为防止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有效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区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多次组织王某、晏某及某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多角度了解复议案件实际情况和矛盾争议焦点,认为该案的发生虽事出有因,但系因王某、晏某不懂法才造成被行政处罚的严重后果。在与当事人沟通协商过程中,复议工作人员从法律规定、政策要求、公平公正等各方面进行分析解说,对申请人的诉求进行思想疏导,充分阐明利害关系,最终促进双方达成和解。王某表示,在该案达成实质和解后,将自愿撤回复议申请,并承诺息访息诉,同时对复议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及“复议为民”的宗旨意识给予了高度评价。
今年以来,汉滨区司法局借鉴“枫桥经验”,打破单一审理模式,通过召开听证、座谈等方式充分听取案件当事人的意见,把法律法规摆在前,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合到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同时,充分运用调解、和解方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用行政复议的温度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取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