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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专项清理

作者:指导监督科 发布时间:2024-05-30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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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办法》《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按照省司法厅工作要求,安康市司法局在全市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专项清理工作。

    专项清理分为三个阶段,五月下旬开始,七月底结束。第一阶段为宣传动员阶段,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就专项清理的工作要求、审核标准、证件申领政策等方面内容向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进行阐明。第二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要求行政执法机关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劳务派遣人员、合同制人员、执法辅助人员、工勤人员等非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申领执法证件情形;是否存在因退休、调离、辞职等原因应当注销、收回执法证件而未落实的情形;是否存在超机构编制数、超执法岗位数申领证件情形;是否存在已作废的旧版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未完成换发、注销、收回,及时注销相关执法证件。第三阶段为总结提升阶段,要求认真分析研究资格证件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力争形成规范化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资格证件管理质效。

    此次专项清理工作是深化行政执法监督能力建设的重要环节,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和管理,强化持证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监督力度,持续规范执法行为,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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