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积极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效释放行政执法监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大动力,营造更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提升能力,强化专业监督。白河县在县司法局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和审查股,专门承担全县行政执法监督和审查职能,并配备两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工作人员从事专项工作。坚持以干促学,以学推干,在日常开展监督审查工作中,注重加强《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等业务操作法规的培训和自学,严格自律,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使行政执法监督和审查工作更加精准有力高效。
规范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按照省司法厅相关要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以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建设为抓手,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管理工作,把严执法人员资格审核,严格审查全县行政执法单位申报行政执法证件相关资料信息,通过审查、退回、修改等,共审核通过330人次执法证申报纸质资料及系统平台信息。定期开展行政执法证件专项清理,严格落实证件“红黄绿”动态管理机制,把好监督关,常态化做好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专项整治,聚焦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全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专项行动,抽调具有相关资质人员,成立“三资”合同专项清理工作专班,深入各镇集中开展“三资”合同合法性审查及整改监督,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审查整改意见。结合全县执法工作实际,印发《白河县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整治范围、整治重点及工作步骤,把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持续提升执法服务保障能力。
严把“三关”,规范源头管理。把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准入关,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事前沟通渠道;作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关,认真履行审查职责,逐条逐句严扣细查,抓住关键节点,紧扣制定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制定程序和内容等合法有效;守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关。及时梳理现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文件目录,摸清底数,保障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时效性。
下放权限,推进权限下移。为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白河县召开下放执法权到镇实施专题座谈会及业务培训会,采取“一镇一清单”赋权方式,向11个乡镇政府逐一落实下放部门行政执法权36项。为杜绝重复执法,明确了行政执法部门与镇政府职责边界,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全方位监督,完善机制健全执法队伍,不断提升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质量考评,提高执法质量。白河县召开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工作部署和培训会,通过实地查阅有关工作资料、实地查看场所、抽查行政执法案卷等方式,不走过场、不走形式,对全县所有行政执法单位在行政执法办案情况、行政执法责任制、“三项制度”工作情况等方面开展现场评估检查,收集、发现各行政执法单位工作亮点、存在共性及个性问题,系统推进各项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