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司法局 > 司法行政工作 > 基层传真 > 正文内容

石泉县司法局夯基础筑堡垒赋能基层社会治理

作者:郭健 发布时间:2024-05-28 16:28
分享到:

    近年来,石泉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建设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为主要抓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基层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不断夯实基层基础,筑牢法治堡垒,赋能基层社会治理,有力地保障了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坚持党建引领。11个司法所划为3个党建片区,成立片区党支部,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凝聚力、战斗力。司法所和各镇党政办、社治办建立协商共治机制,以“党支部联建”方式与辖区村、社区党支部结对子、共发展,以党建引领法治规范秩序、以党建引领德治规范行为、以党建引领自治激发动能,增强基层治理定力、提升基层治理内力、释放基层治理活力。2024年前5个月,全县各司法所接待法律咨询600余人次,代写各类法律文书20余份,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00余场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1.2万余份,受教育群众20000余人。

    就地化解矛盾。加强对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枢纽作用,与辖区派出所、法庭等政法单位协同发力,实施诉调、访调、警调对接,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处强大合力。持续推行“三力联调”“无忧调解超市”等既有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模式,加大乡村“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力度,充分发挥他们人熟地熟优势,积极打造个人“说事室”等调解品牌,实现动态化排查、闭环式管控、多元化调处。今年15月全县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800余件,调处疑难复杂纠纷15件,调处成功率达98.25%以上,切实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当好参谋助手紧紧围绕服务保障“三个年”活动,将36项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量大面广、由基层管理服务更方便有效的部分县级政府部门行政执法权下放至镇政府,组织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县、镇政府专题会议,主动提供法律支撑,实现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关口前移”。进一步督促“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提升“菜单式”普法质量,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讲座,强化基层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参与疑难复杂法律事务处理。今年前5个月共协助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审查法治事项11份,开展法治培训10场次,小范围培训150余场次,有力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