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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紧抓“三个重点”建设法治乡村

作者:郭健 发布时间:2024-05-23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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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石泉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持续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行动,紧抓队伍培育、机制建设、法治实践等“三个重点”,聚焦乡村关键群体、关键环节,细化普法责任、实施精准普法、建设法治乡村,确保乡村平安稳定。

紧抓“队伍培育”注重充电赋能。各司法所牵头,吸纳镇村干部、乡村“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组成乡村法治力量,建立定期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学法清单,依托普法讲师团、村(居)法律顾问等法治师资力量,精心备课、讲课,打造乡村精品课程,紧贴乡村法治队伍文化水平较为薄弱的特点,采取以案讲法、以案促学等措施,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为队伍“充电补钙”,充实知识储备,提升综合素养,今年15月,全县共针对乡村法治力量开展各类培训200余场次,达到学习有清单、成效有评价、能力有提升的目标。

紧抓“机制建设”强化结果运用。实施党建引领,夯实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法治乡村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健全完善村级自治组织,充分发挥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让群众全过程参与、评判、共享,切实做到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夯实基层司法所、村(居)法律顾问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的职能职责,指导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健全村级管理制度、参与村级事务法治审查,将法律服务资源延伸到基层,延伸到群众身边。将法治乡村建设纳入村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促使法治乡村建设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全县165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修定完善村规民约165份,为群众代办法治事务300余件次。

紧抓“法治实践”夯实稳定基础。突出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平安法治建设,把好法治乡村建设的“方向盘”,打造“新高地”,当好“稳定器”,全县11个司法所均被命名为新时代“六好司法所”,4个司法所被命名为“新时代六好司法所示范单位”,池河司法所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司法所”。后柳、池河、喜河等司法所结合自身实际,突出矛盾就地化解,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如火如荼进行中。每个镇至少建有一个普法宣传阵地,每村(社区)至少建有一个普法宣传点,做到文法相融、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传播法治文化和法律知识。截至5月中旬,全县建成高质量高水平法治文化阵地25个,法治宣传栏302个,法治公园4个,法治桥3座,其中“1个中心+6大基地+N个站点”的法治文化阵地体系全面完善并发挥作用,年接待学法群众1.5万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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