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司法局 > 司法行政工作 > 基层传真 > 正文内容

以“法”之名 扶弱助残

——石泉县司法局开展“全国助残日”法治宣传活动

作者:吴巧 叶丹 发布时间:2024-05-21 09:41
分享到:


在第34次“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517日,县司法局以“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在春潮广场开展了全国助残日暨促进残疾人就业招聘普法宣传活动,以法律服务护航残疾人权益保障。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来往群众宣传民法典、残疾人保障法、法律援助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知识,引导群众遇到法律问题或权利受到损害时能够及时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并现场为残疾人及其家属就伤残保险、劳动就业等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在宣传过程中,工作人员积极引导群众关注“法治石泉”微信公众号,并对公众号关联的陕西法律服务网(12348陕西法网)进行细致介绍,引导群众有效运用网站获取法律服务。活动当天共向群众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800余份,宣传品5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5人次。

近年来,县司法局高度重视残疾群体的法律服务工作,通过为残疾人开辟维权“绿色通道”、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覆盖面、大力开展“帮办代办”等措施,切实保障了残疾人合法权益。2021年以来,共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23件,接待残疾人法律咨询120余人次。同时,常态化针对残疾人等不同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切实提高残疾人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