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利县司法局西河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我要上讲台,争做好公民”活动时,张某真诚的说道:“还有几天,我的四年缓刑考验期就满了,内心非常激动,以前因为疏忽大意触犯了刑法,感谢党和政府给了我一次改过的机会。在社区矫正期间,非常感谢西河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我耐心监管教育和帮助,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同时要感谢我的朋友,他们始终鼓励和支持我……今后,我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社会做贡献,做一个遵纪守法、有爱心、有责任感的好公民”。张某发自内心的言语,赢得了阵阵掌声,给其他社区矫正对象增强了信心,指明了方向,发挥了良好的示范效果。
张某今年55岁,以前担任村干部,为解决平利县某公司原材料供应问题,牵头办理了80立方米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张某组织村民采伐林木期间由于监管不到位,导致采伐林木超出所办理的林木采伐许可证数量较大,构成滥伐林木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张某因具有自首、坦白、认罪认罚、义务植树等情节,2020年5月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间,张某在西河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矫正初期,西河司法所在上门实地走访时,发现张某总是闷闷不乐。通过耐心沟通得知,张某以前是村干部,在村里口碑一直很好,接下伐木工程也是为了村民能增加收入,不想却铸成大错,不仅免了职,还被判了刑,张某心理负担较重,一时无法接受现状。为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司法所负责人多次上门与张某谈心交流,开展个性化教育。了解到张某有时会在外地接一些小工程增加收入,司法所负责人表示确需跨市县时会帮助其办理相关手续,建议平时有空可以多回村交流,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好事,同时与张某家人进行了交流,建议对张某要多加关心关爱、理解支持,共同帮他度过暂时的困难。再次入户走访时,工作人员发现张某开朗了许多,也恢复了往日的自信,家庭氛围非常和谐,生活步入正常化,为顺利矫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几年来,张某能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在自己勤劳致富的同时,带领多名乡亲务工增加收入,带头开展“行善养德”活动,赢得社会的认可和乡亲的尊重。
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西河司法所为每名矫正对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读本,逐条学习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7个篇章,对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绿色等基本原则重点讲解,通过身边的案例详细讲解侵权责任构成的要件和责任的承担方式。根据犯罪类型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增强认罪服法意识。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我要上讲台、争做好公民”活动,让每位社区矫正对象上讲台分享学习心得,相互交流思想,以身示教。经常进行个性化教育,细心和矫正对象沟通交流,掌握他们的内心动态,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协调相关部门予以帮扶解决,彰显司法温度。同步开展“行善养德”活动,鼓励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回报社会,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实现自身价值,进一步增强他们回归社会的决心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