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想一想,能称之为“典”,比如同学们用的“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说明了什么?说明了它内容多,说明了它可以查找……,”只见台下的同学们争先恐后的回答起来。5月15日,平利县司法局洛河司法所联合社治办、派出所、市监所、交警中队等单位走进洛河中学开展平安建设暨“民法典”宣传月进校园活动,为同学们送上了一道丰富的“知识大餐”。
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引导式的问答向同学们详细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编数章节以及施行日期,期间还通过“小明和小亮”之间发生的校园欺凌故事,向同学们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七编侵权责任中关于侵害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该承担怎样的人身以及财产损害赔偿责任问题。就如何防范校园欺凌,未成年人实施校园欺凌情节严重的,将会面临的刑事责任等问题也做了讲解,告诫同学们要规范自己的行为,共同抵制校园欺凌现象,不做欺凌者、也不做旁观者,增强知法、懂法、用法能力,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接下来,通过与同学们一问一答互动的方式向他们普及了平安建设以及平安建设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将普法宣传以学生带动家庭的方式,形成浓厚普法宣传氛围。随后,镇社治办、派出所、市监所、交警中队工作人员还就预防溺水、预防校园欺凌、食品安全知识、交通安全知识向同学们做了细致讲解。最后向各班级发放了民法典进校园普法宣传册及宣传彩页1000余份。
通过此次活动,有效的提高了师生们的法律意识,下一步,洛河司法所将不断创新法律进校园活动形式,充分发挥普法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优化校园法治环境,“未”五彩青春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