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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三加强” 提升社区矫正帮扶质效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11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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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始终坚持把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摆在突出位置,加强日常管理、做细学习教育、做实社会公益,全面提升社区矫正质量效果。

一是加强日常管理中的帮扶。进行入矫教育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自我反省意识,帮助他们了解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同时也为他们提供了改变自己的机会;中期教育将集中教育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培养他们在社会中生存的能力;解矫前教育进行告诫教育,组织开展心理辅导、就业推荐等学习培训活动。警示他们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纠正他们的心理偏差,改善他们的人格特点,才能使他们成为真正自食其力、对社会有用的人。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上的帮扶。为解决矫正效果,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体情况因人施教,把学习教育做细,能够在学习教育上由“让我听”转变为“我来听”,由“让我学”转变为“我来学”,更加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同时,通过真实案例、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及观看警示教育片,引导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用扎实有效的措施杜绝重新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三是加强社会公益里的帮扶。工作人员充分利用公益劳动的教育塑造功能,将集体劳动和志愿服务融入日常生活中,使社区服务活动常态化。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公益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促使他们自觉纠正恶劳的主观恶习,培养了守法向善的行为习惯。通过做社会公益让他们感受到做公益服务所带来的快乐和满足,同时还有利于修复社会关系,为以后快速融入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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