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条件的罪犯放置于社区(村)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平利县西河司法所宽严相济、帮教并重,规范社区矫正管理。
一是坚持全面评估和综合研判相结合。在评估过程中多走多问,详细了解犯罪原因、认罪悔罪态度、家庭情况等,组织村干部及相关人员召开研判会,提出切实可行的评估意见,为后期监管形成合力奠定基础。对不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明确提出不适合社区矫正的建议,严把社区矫正入口关。
二是坚持日常管理和重点监督相结合。根据犯罪类型、个性特点、矫正阶段、再犯罪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将矫正对象分为严管和普管,根据日常表现综合研判,每月实行动态调整,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让每名矫正对象时刻不忘自己“身份”。
三是坚持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每月上旬、下旬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中旬实地走访核查,保证7天左右见一次面。给每名矫正对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大字本,重点学习并进行解读。全文逐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介绍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国家宪法日的由来、宪法的构成、宪法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根据犯罪类型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同时积极开展道德教育和党史学习,动员他们力所能及的开展“行善养德”活动,提升矫正对象道德修养,有效预防再犯罪。
四是坚持教育转化和人文关怀相结合。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我要上讲台,争做好公民”活动,通过以身示教,提升社区矫正教育效果。在严管的同时对家庭有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彰显司法温度,对确因工作、生活需要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认真审核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的积极协助办理审批和报备手续,让每名社区矫正对象感受到被尊重和关怀,进一步促进了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的信心。
近年来,平利县西河司法所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3人,期满顺利解矫26人,无一人重新犯罪,现有7名矫正对象认罪悔罪态度好,监管有力,有效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