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以案释法、以案警示作用,4月24日,紫阳县司法局高桥司法所联合县法院刑事法庭、县检察院以“巡回法庭+庭后普法”的模式,在高桥镇裴坝村对肖某涉嫌危险驾驶一案进行依法公开审理。本次庭审邀请了部分镇村干部、当地村民和裴坝村乡村“法律明白人”等45余人参加旁听,以庭审促普法。
巡回法庭严格按照庭审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在巡回法庭上,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出示全部证据材料,并宣读了公诉意见,法庭采纳了公诉人的量刑建议,并对被告人当庭作出宣判。庭审结束后,高桥司法所干警就什么是危险驾驶罪、什么是缓刑、什么是社区矫正向群众开展普法宣讲。
“巡回法庭确实做到了用群众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教育了身边人,警醒我们不要以身试法,在法律面前没有人能置身事外,希望以后能对不同类型的案件进行巡回开庭,让更多的农村群众参与进来,不断增强他们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旁听群众纷纷肯定巡回法庭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为被告人扼腕叹息的同时,对自身也有了更深刻的警醒,表示将引以为戒,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此次巡回审理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借助“巡回法庭”开展面对面、接地气、零距离的普法宣传,将法治“课堂”“搬”到农村基层群众家门口,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在身边,贴合群众法律需求,融入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促进法治宣传教育有力度、有深度、更有温度,为平安紫阳建设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