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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司法局洛河司法所:为农业市场主体撑起“法律服务伞”

作者:葛浩 发布时间:2024-04-22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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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农业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农业市场主体在法治轨道内不断壮大,助力乡村振兴建设,近日,洛河司法所到户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确保农业市场主体法务共同体走深走实。

按照一个农业市场主体一名法律顾问的原则,洛河司法所工作人员主动对接农业市场主体,为其提供全覆盖的法律服务保障,并根据他们的需求对其进行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矛盾调处、帮助维权等。工作人员向农业市场主体普及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的原则问题、何为劳动合同,农民工为什么要签订劳动合同问题、农民工发生工伤后,如何申请工伤认定等与其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规避生产经营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并结合网络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内容向农业市场主体耐心讲解相关法律知识,用真实的案例解说、通俗易懂的语言加深其法律意识,也引导他们在遇到问题时积极运用法律武器解决。期间一名合作社的负责人还向工作人员咨询了关于何种情况下可以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问题,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的相关规定做了具体解答,同时还将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递到她的手中,“民法典中第三分编第十一章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不同土地类型的承包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等都有相关解释,可以看一看。”“谢谢你们给我普及了这么多法律知识,这本《民法典》我真要好好看看,对我们学法用法大有帮助嘞。”只见洛河镇明琴茶叶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笑着说到。

近年来洛河司法所努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切实履行为民服务职能,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法治保障增进群众福祉,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让农业市场主体“想得到”“找得到”“信得过”“靠得住”的公共法律服务,真正的为农业市场主体撑起“法律服务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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