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司法局 > 司法行政工作 > 基层传真 > 正文内容

平利县司法局老县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助力人居环境整治

作者:凌杭 发布时间:2024-04-22 15:30
分享到:

为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提高矫正工作质量,近日,平利县老县司法所结合当前开展的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在集镇街道开展公益活动,用行动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活动中,社区矫正对象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怀着极大热情投入到环境整治中,大家不怕脏、不怕累,对徐锦路两侧生活垃圾、村民群众门前杂物、绿化带杂草进行打扫清运,消除卫生死角,齐心协力做人居环境整治的“践行者”。

此外,司法所利用集中教育契机,向社区矫正对象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涉及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从自身做起,保持自家房前屋后干净整洁,积极向亲戚邻居宣传环境整治相关法规政策,争当人居环境整治活动的“宣传员”,带动周边群众形成合力,共同营造人居环境整治良好氛围。

下一步,老县司法所将持续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活动,切实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奉献意识、责任意识,引导他们从思想和行动上不断改造自我、充实自我,顺利融入社会。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