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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全国、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扬单位和个人名单的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22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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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 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全国 全省“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陕司通〔202455号)要求,按照推荐条件、程序和要求,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研究,确定拟推荐全国、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扬单位和个人名单,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公示期为2024422日至20244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安康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反映,反映问题须客观真实、实事求是。

电话:8168929

邮箱:akswyfzsb@163.com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175号(安康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附件:全国、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扬单位和个人拟推荐名单

   


  中共安康市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2日


附件


全国、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扬单位

和个人拟推荐名单


一、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扬单位(3个)

石泉县司法局

旬阳市委依法治市办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

二、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扬个人(2名)

周 丰   安康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 辉   平利县委依法治县办副主任

三、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扬单位(4个)

安康市委宣传部

安康市公安局

紫阳县司法局

镇坪县司法局

四、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扬个人(2名)

孙智琴  安康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

桂文东  宁陕县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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