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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法治新风“润”乡村

作者:郭健 发布时间:2024-04-17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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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石泉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普法强基、法治引领作用,将法治元素融入乡村基础建设、普法宣传、示范创建,用春风化雨的方式让法治新风浸润乡村,不断提升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阵地建设遍地开花。结合乡村振兴和全域旅游示范县建设,利用现有基础进行新建、提升、改造,加入法治元素,因地制宜打造“1个法治宣传教育中心+6大行业普法基地+N个基层法治宣传教育站点”法治文化阵地体系,在金蚕小镇、后柳水乡、石泉古城等景区建设村级法治文化广场、民法典主题街区、法治文化公园等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全面提升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率、利用率和覆盖面。目前,石泉县共建成法治文化广场30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12个,法治文化室11个,法治文化墙35个,法治文化桥6座,农家书屋法治图书角165个,形成了城乡一体化法治宣传阵地群组。

多线传播齐头并进。综合利用“普法摆摊”“普法赶集”等方式线下宣传法治文化,创新编排法治情景剧《县令巧断假药案》在石泉古城景区演出,向广大游客传播石泉法治文化。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亲和力强等优势线上普法,制作了《判归》《借来借去》《Stop!少年》等普法微电影、微视频、短剧等50余部,在“石泉融媒”“石泉发布”“法治石泉”公众号以及各单位抖音、微信群、朋友圈不间断转发播放,受到乡村群众欢迎和喜爱。经过坚持不懈的多线传播,全县广大村民学法用法、知法守法的氛围逐步形成,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进一步提升。

示范创建深入实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石泉建设,在完善机制、强化指导、厚植法治文化等方面持续发力。深入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等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深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有效打通依法治村“最后一公里”,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法治素养,为和美乡村建设增添了法治底色。先后成功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省级4个,市级154个,创建率达到97.5%,促进和保障了农村社会民主管理、乡风文明、和谐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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