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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紧抓“三个重点”增强普法实效性

作者:郭健 发布时间:2024-04-12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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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石泉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紧紧围绕服务保障“三个年”,在充分实践主动、民生、活力“三个司法”的基础上,不断推进普法工作强基增效,积极因地制宜、务实创新,紧抓“三个重点”,努力提升普法实效,打造基层普法新亮点。

紧抓法治示范创建提升普法水平。扎实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重点,持续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活动,创新采取法治情景剧、微电影、短视频等形式,传播法治好声音。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先后成功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省级4个,市级154个,创建率达到97.5%。不断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已经成型的“1个法治宣传教育中心+6大行业普法基地+N个基层普法站点”的普法阵地体系基础上,不断务实推进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等新的普法阵地建设。积极参与全省“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展示法治石泉建设成果,提升石泉法治影响力和普法水平。

紧抓群众关心关切疏通普法路径。针对群众关心的执法公正、食品安全、山林土地权属等各类问题,及时组建由106名法律专业人员组成的“八五”普法讲师团,更新普法课题库200余个,对接群众普法需求,进行“菜单式”普法,实现群众按需点单、按需普法。组织全县各行业、各单位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党员干部成立“法律志愿服务队”,结合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常态化组织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以及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各类法律法规,满足群众多层次、个性化的法治需求,年均开展各类普法活动1000余场次,在全县上下形成了浓郁的普法氛围,进一步丰富了普法组织网络体系,为普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组织保障。

紧抓矛盾就地化解夯实普法基础。坚持发展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乡村“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培养与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参与农村基层依法治理,在推进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培养更多懂政策、懂法律、懂调解的法治队伍,让他们在普法中排查矛盾纠纷、在调解中普及法律知识,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真正实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截至目前,全县共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1256名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35户,年均参与协助开展进村入户法治宣传活动1.5万场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1200余件次,调处成功率达98.25%以上,真正把问题解决在一线,把矛盾化解在当地,有力确保了近三年石泉县无民转型案件发生,无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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